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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是劃圓的工具
則是分條列項

規則放在一起就就是使人遵守的道理
但人們通常制定許多人們將會不斷違反的規則

以交通為例
觀察到交叉路口時常出意外,便制定了紅燈不準走,綠燈才行走的規則;
觀察到人們時常違前面這個規則,便制定了闖紅燈要處罰的規則;
於是人們開始違反這兩個規則,因為只要不被抓到,便不會被處罰;
結論就是交叉路口仍然意外頻繁,闖紅燈的人並不總是被處罰。

以一般之約定為例
我們定下了約定,便形成一道規則,就是在指定時間內做(好)指定事情。
即使遲到,違約,毀約之事不斷,人們卻還是習慣許下約定,至少有規則可循。

可觀察到的是人們不時在違反某些規則並制定出新的規則

而最常違反規則的是藝術家
藝術家常破壞一個舊有的規則,如黃金比例;
藝術家也最常再造一個新的規則,如印象派;
於是藝術的發展便是古典、寫實、畫意、抽象、復古的不斷循環。

其實仔細想想
一件事的兩個極端情形便是一體之兩面,不是這個,就是那個;
不斷地在兩個端點間徘徊,久了便成為一個圓。

起點,亦是終點;死亡就是新生

好事就是壞事(塞翁失馬焉知非福)...

陰就是陽,陽就是陰
(太陽是在宇宙黑幕裡的一個亮體,而陰影總是伴隨著光出現)

這是道教所說的太極嗎?

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有人破壞了某些規則,而那些規則是他所承接下來的規則;
偏偏我也無法維持某些舊有的傳統(但我有努力的建立新的秩序),所以我被指責了...

被那些會被局外人視為沒有資格指責的人指責了。

所以我變得很被動很安靜,
可是心中還是有一團怒氣在!

停止破壞你們所遵守的最高原則吧!
不然崩潰之後我可是無法負責的...
珍惜這最後的使用機會吧...(也許是最後了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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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kuua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